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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本指南要求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可能发生的渗漏、流失、扬散,要因地制宜提出设施设备提标改造或者完善管理等措施,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整改完成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形成闭环。对于发生可能性大、造成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建议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
中科检测具备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可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提供切实可靠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并出具数据真实准确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程序和要点
隐患排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排查范围、开展现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建立档案并应用四部分。
(一)确定排查范围。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即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运输及使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开展现场排查。针对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排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有关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分析判断现有的污染预防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是否能够有效防止和及时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并形成隐患排查台账。
(三)落实隐患整改。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以及计划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应包括必要的污染预防设施设备提标改造或者管理整改措施。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并结合隐患排查台账、实际整改情况等形成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档案建立与应用。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隐患排查成果可用于指导重点监管单位优化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等相关工作。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中科检测具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能力,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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