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曲轴4线动平衡机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曲轴4线动平衡机项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一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1-16400051060A
招标项目名称:曲轴4线动平衡机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曲轴4线动平衡机项目 1 此项目为改造一批曲轴4线动平衡机项目的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以上三合一的证一件复印件),国外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其开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
利,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在近5年(2011-2015年)内提供过2个与本次招标相同设备(或承揽过与本次招标相同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清单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包含合同
货物、数量、主体等主要内容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项目终验收报告主要内容的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提供以上资料。
4)、若投标设备不是投标人自有产品,提供原设备制造商的*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当联合体中仅一方为代理商时,则该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书;当联合体双方均为代理商时:若代理
不同产品或服务,则双方提供各自的制造商*书,若代理同一产品或服务,则联合体提供投标产品或服务的制造商*书(即制造商*给“A与B”组成的联合体)。
5)、投标人须具备合同结算能力,并签署《投标货币结算能力承诺函》,见附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12-13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12-20
招标文件售价:¥800/$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01-04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重庆市。
开标地点:重庆市
招标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投标企业*行注册登记办理电子钥匙才能获取详细资料。
: 李斌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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