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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水处理站设备一强化处理工艺:
一强化处理,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建设规模,选用物化强化处理法、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
二、污水处理站设备二强化处理:
1、二强化处理工艺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备较强的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
2、在对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十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选用A/O法、A/A/O法等技术,也可审慎选用其他的同效技术。
3、日处理能力在十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A/O法、A/A/O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A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滤池法等。
4、必要时也可选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效果。
三、污水处理站设备自然净化处理工艺:
1、在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水体自净能力要求的条件下,可审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处置方法。
2、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荒地、闲地等可利用的条件,采用各种类型的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
3、城市污水二处理出水不能满足水环境要求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和稳定塘等自然净化技术进一步处理。
4、采用土地处理技术,应严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污水处理站设备污泥处理:
1、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2、日处理能力在十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应综合利用。
3、日处理能力在十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进行堆肥处理和综合利用。
4、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采用物化一强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须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5、经过处理后的污泥,达到稳定化合无害化要求的,可农田利用;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应按有标准和要求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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